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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交教材费退费的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2-19 点击次数:
为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教材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教材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并使用学校财务部门提供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生预交教材费要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三、学校教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折扣全部让利于学生。要对学生公布采购折扣,按实际码洋进行费用清算,实行长退少补。
四、学生在学籍注册前提出退学退教材费者,学校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教材费,学生所领教材应全部退还学校。
五、学生在退学后提出退教材费者,学校扣除已上课的教材费,退还剩余的教材费。
六、学校在毕业阶段进行教材清算,公示专业教材费使用情况,退还剩余教材费。
七、学校通过函授站点、班主任通知学生教材退费。
八、学生凭收据,按规定时间到学院财务室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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