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电话:0351-7329443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09号(山西省司法学校院内)

首页 » 职教基地 » 基地建设

关于加强职教师资培训专业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

作者:wjl 发布日期:2013-12-27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9号)文件,在2012年我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化学工艺、电子与信息技术两个专业获批“职教师资培训专业点建设项目”之后,今年旅游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专业又获批专业点建设项目,每个专业点中央财政给予2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期为一年。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3〕253号)文件下达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提出项目管理要求如下:

         一、职教师资培训专业点建设项目经费是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专项建设经费,专项用于支付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购置教学仪器设备,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有任何截留、挪作他用或挤占。

         二、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3〕2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款列“2013年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预算科目执行(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晋财库〔2013〕1号文件确定支付方式办理拨款手续。

         三、从即日起,具体实施专业点建设项目的历史文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要在原项目申报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方案,于2014年2月底前完成,并将确定计划分别报送校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职教基地办公室。

         四、2014年3月起,项目建设开始仪器设备采购,有关学院一定要按照有关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运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在2014年10 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按照教育部项目建设要求,对专业点建设情况要进行项目总结验收及前期准备(检查),检查内容有进展情况总结,包括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等(1万元以上设备须附实物照片并加以说明)和政府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复印件等。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各种资料文件的保存、完备。

        六、专业点建设的实施应当适应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训练的要求,搞好统筹计划,科学设计,确保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技能实践需要。专业点建设项目实验室建成后,要挂牌明确,名称统一规范为:“职教师资培训专业点建设项目XXXX专业实训室”。

        七、2012年度获准实施建设的化学工艺、电子与信息技术两个专业点,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搞好建设完善并做好教育部对项目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