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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考专业后剩余课程考试的说明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2-22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解决考生在所学专业停考,而未通过的课程已不再安排考试时产生的问题,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日前下发文件(晋招考自【2017】4号)提出了解决方案,现将此文件的主要内容转述如下,请广大考生周知。

  

  在规定时间内,不再安排停考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

  一、停考专业的考生若没有取得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其它专业中参加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

  二、如果停考专业的考生仍有部分专业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可在我省现开考的同层次的课程中选考相同、相近且不低于原学分的课程;如果没有相同相近课程的,可选择不低于应考课程学分的任意课程参加考试。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所考课程考试合格后,达到原专业学分要求的仍可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后,仍未能全部完成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可转入其它专业学习。已经考试合格的成绩继续有效。

  

  另,关于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的时间,是包含停办当年的。例如,停考专业列表里注明停止办理毕业证时间为2017年,那么2017年仍然可以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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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22